最近,美国最高法院举行了一场辩论,旨在找出谁属于啦啦队员的统一版权。啦啦队制服的版权应该归谁?美国高等法律遇到了一个难题。鉴于美国司法界对时尚版权的定义模糊,美国国会和最高法院尚未给出判决标准,法官们达成共识,结果是统一版权至今无法走出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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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正当美国人忙着过万圣节的时候,最高法院举行了一场辩论,以找出谁拥有啦啦队员的制服版权。
案件号。15-866,明星运动队和大学代表队 品牌这两家美国时尚公司的诉讼已经开始了六年。前者因涉嫌抄袭校队品牌5 啦啦队制服设计中的装饰——蝴蝶结、拉链和条纹而被送上法庭。
鉴于美国司法界对时尚版权的定义模糊,该裁定曾被推翻。2014年,田纳西州西区地区法院认为,装饰设计不能作为独立的衡量对象从服装中分离出来,因为它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时隔一年,巡回上诉法院的再审判决站在了校队 品牌一边。
美国版权法不保护服装设计的规格,如形状、剪裁、尺寸等。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长期以来认为,服装中使用的特殊织物图案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可分离作品。对于制服来说,理论上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原创表达,在概念上是否与未受保护的实用部分是分离的?
美国国会和最高法院还没有给出判决标准,法官们已经达成共识,结果是统一版权无法走出灰色地带。
比如人们在蒙德里安、毕加索、杜尚的画作上印衣服,这算不算侵权?明星竞技公司聘请的律师约翰·j . 布尔施(John j. bursch)认为,该设计在不影响服装功能的情况下,应该受到版权保护。他认为:“大学代表队不是这样。制服上的图案设计让穿着者看起来更加弯曲。”
法官ruth bader ginsburg不同意“蝴蝶结或其他装饰性设计,虽然与mondriaan的画不同,但应该作为服装附件单独对待”。美国首席大法官约翰·g·罗伯茨 Jr .将讨论带入了一个圈子:“我们讨论的不仅仅是平面面料,还有添加配饰,而是如何判断后者何时具备功能。”
与大陆法系不同,英美法系在审判原则上遵循先例。但当讨论组把“伪装”引入话题时,人们觉得答案越来越远。校队公司的代表律师威廉 m .杰伊认为应该受到版权保护,然后通过授权用在背包和iphone案件上。这个论点很快就被击败了。艾琳娜·卡根法官说:“它被用在衣服上后可以起到隐藏的作用。”更现实一点,向军队要授权费根本不现实。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司法拉锯战中,cfda(美国时装设计师协会)、时装法律 研究所(纽约时装法律研究所)和知识产权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Cfda警告说,如果法院最终站在明星运动员的一边,这将意味着让美国时装设计师陷入零准备的困境。
黛安·冯芙丝汀宝(左)和永远21/资料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高发提交的文件
特罗瓦塔(一)和永远21/图片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高发提交的文件
在去年的反对意见中,来访的法官大卫·麦基奎称关于分居的公开讨论是“形而上学的困境”。他告诉nbc:“如果美国拥有类似于其他许多欧洲国家的特殊服装设计权,那么这种让人觉得极其抽象的讨论就没有必要了。”由于“设计权”的缺失,许多美国公司通过申请立体商标和设计专利来“曲线救国”。
2010年,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提出了《创新设计保护与盗版法案》。该法案弥补了版权法的不足,为原创和新颖的服装设计提供了三年的保护。但是他们没有得到所有的选票。谢泼德 马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西奥多·c·马克斯在《国家法律评论》中写道:“设计师们都完全同意这项法案,但零售商和其他人不同意,可能是因为我们是一个爱打官司的国家。”
标题:[时尚快讯]拉拉队制服版权该归谁 美国司法走不出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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