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表面上“借鉴”可耻但实际上在商业上抄袭,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典型的源自后现代艺术的表达语言,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叫“挪用 艺术”的流派。
不要被眼镜骗了,这不是巴宝莉的广告,而是一位名叫巴宝莉·佩里的嘻哈歌手的新专辑封面
展示和销售的决定,以及男女时装秀的合并,将巴宝莉推向了工业主题的前沿。来自行业内的反对者比比皆是,他们的理由无非是“这个策略切断了行业现有的链条”,“破坏了人们花了半年时间等待新系列进店销售的美好心理体验”。但是,巴宝莉不会仅仅为了上头条而仓促决定——最大限度地缩短整个设计和生产周期,以节省成本和费用,这当然是展示和销售战略的初衷。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批评巴宝莉“贬低自己,与快销时尚竞争”的决定的声音,也把快销时尚的拙劣模仿和抄袭带到了台面上,这是原创品牌最头疼的问题。
周二,27岁的插画师bassen在instagram上发了一张他的作品和zara抄袭作品的对比图
说到抄袭,扎拉最近又陷入了麻烦--一个由12名插画师组成的小组正在对扎拉抄袭他们的插画进行严肃的陈述。这些要求权利保护的插画师说,zara在世界各地的2100多家商店销售未经他们授权的包含插图或元素的服装和配饰产品。扎拉回应说,根据这些插画师提供的原始证据,他们的作品缺乏明显的“原创性”。但是扎拉可能低估了这些“初级”插画师的影响力。在社交网络的帮助下,这些插画师每个人都有数百万粉丝。粉丝的团结和支持很可能会让扎拉在这种情况下变得软弱。
Zara对抄袭的怀疑远远不止于此。
这家西班牙廉价成衣零售商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效率(从设计到印刷,到大规模生产,再到上架销售,最早可以在两周内完成整个周期,平均每分钟18000件衣服),将时装周上最流行的款式和风格转换成自己的服装产品,比大牌们提前六个月上架销售。另一家廉价成衣零售商every 21今年上半年被统计的设计侵权案件多达30起。
洛杉矶的线上女装品牌loil就更惨了,香奈儿、celine、chole等品牌都是抄袭材料。在这张照片中,左侧是原始的vetements打火机鞋跟拖鞋,图片显示的是Loéil 的仿制品。来源:时尚法
遗憾的是,面对“寄生虫”这类廉价服装品牌,高端服装厂商并不想“向他们学习”。但以“抄袭”为名维权的成本一点都不低,最糟糕的是这类诉讼往往以原告败诉而告终。
简单的道理就是,为了打赢侵权案件的官司,大品牌首先要为自己的设计申请尽可能多的专利。但是,申请专利的过程绝不是做衣服那么简单。一个完整的专利申请周期至少需要三到六个月。除去在这个过程中花费的人力和财力,即使品牌最终成功获得了专利,快速销售的时尚连锁企业也已经通过三到六个月的“空窗口期”赚了很多钱。
克里斯蒂安·鲁布托和他的标志性设计杰作之一——红鞋
克里斯蒂安·鲁布托,一个鞋类品牌,以其标志性的红底高跟鞋而闻名。5年前,公司起诉圣罗兰品牌(当时也叫ysl品牌),指责后者抄袭红鞋的设计。克里斯汀·鲁布托(Christian louboutin)对胜诉充满信心,但他不认为纽约联邦法院会以“红鞋不能作为该品牌的独家商标”为由判原告败诉。经过这样的打击,christian louboutin并没有放弃继续上诉的决心,第二年(也就是2012年)再次起诉ysl品牌。这次法院宣布红底的设计专利有效,但同时明确表示“当鞋子整体设计为红色时,ysl品牌不会构成侵权事实”。正当外界猜测ysl品牌想利用胜利起诉christian louboutin时,ysl决定“停战”,认为这样持续的争论毫无意义,成本不值得。
鉴于此案,我们似乎看到了审判标准在审判前后的徘徊。实际上,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贸易 服装保护和设计 专利。所谓商业外观保护,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外观上(如材质、颜色、图案等)有明显的差异。)同类型的。2000年,美国联邦高等法院也对“保护商业外观”的规定进行了补充,指出申请保护商业外观的产品外观必须在消费者中形成普遍的认识。换句话说,甲方设计的产品外观必须是甲方一眼就知道是甲方做的,而不是乙方做的,这对于被消费者广泛认可的品牌是有好处的,但是对于那些不出名的设计师来说,他们的设计并不为大众所熟知,一旦遇到抄袭,这种保护就很难实施。与“保护商业外观”相比,“外观设计专利”有更严格的法律规定。它通常用于保护具有功能特性的产品。虽然也可以用来保护产品外观,但是有很多限制。而且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最多只有15年,到期后专利自动失效。
听起来很拗口,对吧?总之,虽然christian louboutin在第二次上诉前成功申请了红色鞋底的专利,但ysl仍然可以使用整个红色的设计来避免证词。对于christian louboutin红鞋的支持者来说,恐怕只有悲哀。然而,事实如此残酷,以至于时尚界“抄袭”事件总是层出不穷。艺术设计如以创意生产为灵魂的工作,一直都有“天下一份”的常态。但是就像上面提到的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定义不清,证据难以定性和定量等。,这种“抄袭”行为往往通过使用“借用”、“致敬”等带有积极色彩的词语来逃避指责。在最近发布的2017春夏系列中,Vetements首次与18个知名品牌合作。说白了就是在“取之用之”的基础上做了一点小小的改动。然而,参与合作的18个品牌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毕竟他们无法回避金钱和名利的关系。不打招呼也不给钱的“借”和“致敬”当然会面临上法庭的风险。
知识产权保护始终是一个模糊地带。国际公认的原则是作品发表60年后可以作为社会公共资源。但在时尚这一类,人们往往要求更高。稍微老一点的设计是年轻设计师从档案里抄来抄去的,稍微调整一下就出来了新设计。这种做法在时尚界并不少见,因为能记住那些老作品的现代人并不多,所以这类事件不会引起广泛关注,但还是有“时尚警察”躲在人群中。
1910年前后保罗·波利特的女装设计(左)和约翰·加利亚诺为克里斯汀·迪奥1998春夏高级定制系列设计的服装(右)
20世纪90年代,约翰·加利亚诺(john galliano)成为迪奥女装设计总监的最初几年,他从保罗·波利特(paul poiret)和珍妮·兰文(jeanne lanvin)等早期巴黎设计师的作品中寻求灵感。他1998年春夏为迪奥设计的一件高级时装作品被认为是模仿保罗·波利特的装饰艺术风格。诚然,这远不是约翰 加利亚诺抄袭其祖先的证据。除了服装的总体轮廓之外,具体的服装比例和刺绣细节与原作之间没有直接关系——或者说,约翰 加利亚诺(john galliano)不是在向保罗·波利特(paul poiret)致敬,而是该系列近一半的作品都在寻求20世纪20年代装饰艺术运动(Art Deco Motion)时尚风格的灵感。
对于相互竞争的两个品牌,对于外观高度相似的情况几乎是零容忍的态度,如前面提到的christian louboutin与ysl品牌的纠纷。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将“抄袭”本身视为一种艺术创作诉求,情况就更微妙了:supreme的logo字体风格完全取自拼贴艺术家芭芭拉 克鲁格的作品,但后者始终没有将维权行动付诸实践。不得不说,至尊比扎拉幸运多了。
虽然表面上“借鉴”可耻但实际上在商业上抄袭,另一方面,它也是一种典型的源自后现代艺术的表达语言,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叫“挪用 艺术”的流派。
杜尚的春天(1917)
杜尚的作品《l.h.o.o.q.》(1919)
1917年,杜尚买了一个男用小便池,签上自己的名字,命名为“春天”,然后放在当时的一个展览摊位上,成功地标志着后现代艺术的开始,毫无疑问,当时的艺术批评对这部作品保留了严厉的歧视态度,但这并不能改写它在未来现代艺术史中的独特地位。之后,杜尚复制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进行再创作,在《蒙娜丽莎》上恶作剧地画了一把胡子。利用购买的现成产品或他人创作的作品对艺术进行这样的再加工,已经成为后现代艺术的一大流派。毕竟艺术史承认它作为当代艺术表现形式的存在,但是艺术史理论的规则不能与商业社会的规律普遍适用,这种情况机械地应用于商业社会必然会打官司。然而,supreme明目张胆地攫取了芭芭拉 克鲁格作品的元素。
皮埃特·蒙德里安的绘画
伊夫·圣罗兰于1965年推出“蒙德里安裙”(左)并于2011年秋冬推出普拉达品牌女装(右)
2009年春夏,马克·罗斯科的抽象表现主义绘画(左)和拉夫·西蒙斯为吉尔·桑德品牌设计的男装(右)
目前,空社交媒体正在蓬勃发展,社会网络时代旗帜下的新一代年轻人从类似的二次创作模式中找到了成名的捷径。Tumblr和instagram通过使用photoshop软件修改历史文化照片、时尚广告图片和旧杂志报纸,活跃在大量恶搞创作账户中。在强大的ideas/きだよ 0的指导下,“借来的”材料已经演变成有时让人开怀大笑,有时显得幽默的作品。此外,一些服装品牌以“二次创作”为名,伪造一线奢侈品牌的logo,印在t恤上出售。
instagram红人克里斯·瑞拉斯的《穿着莫斯奇诺的新梦露》
巴宝莉佩里亚特兰大专辑封面
最近一个关于品牌标识被恶作剧篡改的案例与巴宝莉有关。一位名叫巴宝莉 佩里(显然不是他的真名)的说唱歌手在今年5月发布了一张唱片。在专辑封面上,他引用了巴宝莉品牌标志性的方格图案,并修改了后者的骑士标志,将其印在上面。甚至相册上的相册名称也使用了与巴宝莉标志相同的字体。这一系列行动惹恼了巴宝莉品牌。警告无效后,巴宝莉于7月正式起诉巴宝莉 佩里,指控他侵犯了英国品牌的冠名权、商标权和标志性图案。这位说唱歌手承认自己错了,并在巴宝莉采取行动捍卫自己的权利后迅速更换了专辑封面。
标题:[时尚快讯]是抄袭还是借鉴?时装设计行业难以说清的“挪用艺术”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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